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基金會人事管理,合理開發利用人力資源,激發進取精神,增強內部活力,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民政部<關于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和基金會章程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除應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外,依照本制度管理。
第二章 聘 用
第三條? 本基金會專職工作人員,實行聘用制。
第四條? 聘用工作人員應當堅持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除涉密人員需另外選拔外,均應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第五條? 基金會聘用人員經過考試、面試合格后試用,試用期滿合格者,方可正式聘用。試用期內表現不能勝任該崗位工作的,基金會可隨時終止試用,并按實際工作日發給試用期的基本工資,員工一經正式聘用,應與基金會簽訂聘用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管 理
第六條? 新員工正式上崗前,應當接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基金會基本知識、基金會性質及工作流程、基金會章程及制度、本崗位業務知識等。培訓由辦公室負責。員工試用期間,由辦公室考察其現實表現和工作能力。
第七條? 基金會辦公室負責基金會的人事計劃、員工的培訓、獎懲;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八條? 基金會內設部門及代表機構負責人任命,由秘書長提出方案,報理事會批準后實施。
第九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基金會章程及各項管理規定,恪盡職守;
(二)不得私自經營與基金會類似的和職務上有關的業務;
(三)加強自身品德修養,不得收受與基金會業務有關人員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四)不得假借基金會名義招搖撞騙;
(五)按時上下班,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崗。
第十條? 實行員工考核制度??己艘怨ぷ骺冃橹攸c,對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己朔?/span>“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四個等級,每年度末考核,形成考核表,以此結果作為對員工進行獎懲的主要依據。
第十一條 考核結果運用。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及以上者,給予全額年終獎;考核為基本稱職者,給予60%年終獎;考核不稱職者,不給予年終獎。
第十二條? 基金會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規定履行手續。
第十三條? 員工未經批準而自行離職的,基金會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基金會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員工必須服從組織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并經教育不改者,基金會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十五條? 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后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基金會有權予以開除。
第十六條? 基金會對被辭退及未獲續聘用的員工,按其在基金會的工齡計算每年發給其一個月薪酬。不滿一年的按1年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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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薪酬待遇
第十七條 ??基金會專職工作人員的薪酬和福利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用工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包括的工資待遇有:
(一)基本工資,所得工資額的基本組成部分,用于保障員工基本生活,較之工資的其他組成部分具有相對穩定性。
(二)績效工資,即完成崗位職責及工作,對該崗位所達成的效果而支付的工資部分。
(三)薪級工資,即以崗位級別及薪酬級別為依據確定的工資部分。
(四)獎金,即對員工工作的肯定或對突出貢獻的獎勵。包括年終獎、專門獎勵等。
(五)福利及其他,即對員工工作經驗、勞動奉獻等積累所給的福利或補貼部分。包括:通訊補貼、交通補貼、餐費補貼、圖書資料費、節假日慰問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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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 ??基金會招聘專職人員在試用期內享受試用期工資標準。
第十九條?? 基金會專職聘用人員調資晉級參照事業單位調資晉級辦法執行。
第二十條 ??基金會返聘的離退休工作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制定返聘人員工作經費開支標準,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二十一條 ??基金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專職員工辦理住房公積金、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保險。員工享有相應的保險待遇。
第五章 勞動保障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基金會依照國家有關法規,保障工作人員享有周末雙休和法定節假日休息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基金會工作人員在基金會工作一年以上的,均享受帶薪年休假。
第二十四條 ?基金會工作人員符合條件需要安排的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均參照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基金會出資并安排專職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 基金會支持專、兼職人員依法、依規履行黨員、團員等義務和享受同等福利,并給與其參加組織活動、業務學習、技能培訓等必要的經費保障。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制度經基金會第二屆理事會第二次會議通過。自 2018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由基金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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